社會資本如何參與礦山生態修復?《條例》有這些激勵制度
2022-11-11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12月1日起,《江西省礦山生態修復與利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施行。其中,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是《條例》的亮點重點,江西在全國率先將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礦山生態修復的相關程序、激勵政策予以法規明確,尤其創新性地提出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定額、新增濕地占補平衡指標等獎勵機制,推動了全省各地規范有序引入社會資本,提振市場信心。
那么,社會資本參與歷史遺留礦山修復的組織程序如何?又有哪些支持社會資本的方式呢?
江西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涂迎九稱,江西省作為經濟后發省份,各地均面臨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資金投入不足的問題,需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作。
《條例》規定,社會資本投資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的,縣級人民政府要組織編制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方案,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并實施。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方案要明確修復目標、自然資源資產配置情況、土地權屬調整情況、支持政策、后續產業發展要求等。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與利用有兩個以上社會意向投資者的,縣級人民政府要發布公告,依法采取公開競爭方式確定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項目承擔單位。
如何讓社會資本參與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進得去、退得出、有收益?涂迎九表示,《條例》規定:允許社會投資者獲得修復后的相關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或者特許經營權發展適宜產業,并與生態修復項目承擔單位同時簽訂礦山生態修復協議和自然資源資產配置協議;允許社會投資者從修復后產生的補充耕地指標、騰退的建設用地指標、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定額、新增濕地占補平衡指標等生態修復產品收益中獲得投資回報;支持社會資本對修復形成的具有碳匯能力且符合相關要求的生態系統,按照規定申請核證碳匯增量進行交易;政府也可按規定批準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等其他方式支持社會資本獲得收益。此外,對于有穩定經營性收入的社會資本與政府合作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按規定通過投資補助、運營補貼、貸款貼息、資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社會投資獲得合理回報。
責任編輯: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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